2010年6月3日星期四

邂逅(三):左右为难?两全其美?

主角:R (华人)和T (华人)
地点:吉隆坡焦赖

十五年前,R在某个场合遇见T,那时候R是34岁,结了婚,育有两个孩子;T只有20岁,非常青春俊俏,一副书生的样子简直就未受到花花社会的洗礼。

R的性格很开朗健谈,喜欢交朋友,虽然和T的年龄相差一截,但是R却能够和T无所不谈。初次见面,他们俩已经私下喜欢对方,但是由于R是个已婚男人,T又不是那种拥有同志样的美男子,虽然见面时有说有笑,但是还是保持相当的距离,不想被对方怀疑自己其实在暗恋着对方。直至某天两人喝了酒后,胆子突然壮了起来,直言不讳的道出了这些日子以来所仰慕对方的话,结果一番的剖白之后,他们决定接受彼此成为恋人。

只是,毕竟R还是有家室的,妻子规定R下班后必须回家吃饭,除非公司有会议或应酬。当R和T的热恋从疯狂的阶段步入稍微理智的时候,R开始不甘心T无法挪出充裕的时间陪他,无时无刻埋怨R把他当成泄欲的工具,甚至开始妒嫉R的妻子霸占了R,甚至要求R办理离婚,离开他的妻子。R无法招架T的诸多要求,也开始害怕T的咄咄逼人,让他非常难堪,非常无奈。最后,R和T打算结束10年的感情,一来是让彼此重新找回迷失的理智,也让彼此喘喘息,看是否还值得去维持这段感情。

分手后的五年期间,他们俩依然保持好朋友的关系,闲空时还会出来见个面互相慰问一番。之后,T认识了一个新加坡人,也和他发生了感情,但是,由于远距离之恋所承受的考验不简单,加上T说这新加坡人不是太懂得和做爱,无法满足他的需求,不久后T和这新加坡人的感情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分手的五年后,R和T在冷静和理智的思考后,似乎对彼此的性格更能够体恤,结果他们俩决定重新接受对方,只是这回的复合预先列出了一些条件,既是T不能够要求R离开他的妻子,也必须尊重他是个有家室的人,每周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内才能够见面。而R也向T开出了条件,就是R可以到外面去结识其他同性朋友,甚至可以发展为情侣关系,只是T必须依然和R保持恋人的关系。

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世界,是否能够继续绽放火花,还是越来越错综复杂,这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了。无论如何,今年的R已经是49岁了,T则是34岁。可幸的是,R的体魄依然非常的好,而且面貌非常年轻,肌肉非常发达,那活儿也宝刀不老,或许这正是和T维持感情的最佳原因吧!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